《兰亭序》与《红楼梦》
2018-04-10 11:35:15    浏览:1852    作者:段启明返回上一级

《兰亭序》与《红楼梦》

(选自《曹雪芹研究》 2014年第2期)

段启明

 

多年来,我们的红学家们以“皓首穷经”的精神,校勘、比对了那么多的《石头记》(《红楼梦》)的抄本、印本,写出了那么多有关版本的研究著作,我想,他们的一个重要的目的,就是探寻曹雪芹“原著”的真实面貌。这当然是非常有意义的。

 

然而,雪芹“原著”之全貌究竟如何,至今也仍然是一个未知数。这使我不禁联想起中国文化史上的书法“神品”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。

 

人所共知,书圣王羲之《兰亭序》是“天下第一行书”。但是,我们现在能看到的,已非王羲之“真迹”,而是后人的临摹,因为那“真迹”,在一千三百多年前,作为唐太宗的殉葬品,已经被“带”走了。后人临摹的各种《兰亭序》中,最著名的当然是唐人虞世南摹本(即“张金界奴”本)、褚遂良摹本、冯承素摹本(即“神龙兰亭”)等;而石刻当首推欧阳询之“定武兰亭”。这些书法大家的摹本,既保留了王羲之真迹的神韵,更有自己的风韵,无疑都是绝代佳品。明人董其昌在谈论冯承素摹本时说:该摹本“从真迹摹取,心眼相印……乃神物也。”“心眼相印”四字,当是对唐贤摹本的最高评价。但是,这些“神物”,毕竟不是王羲之真迹,所以董其昌又说:“《兰亭》出唐名贤手摹,各参杂自家习气,欧之肥,褚之瘦,于右军本来面目不无增损,正如仁智自生妄见耳。”(《画禅室随笔》)这就构成了一个千古遗憾,而且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的事实。

 

那么,被唐太宗“带”走了的“真迹”,果真是晋人王羲之手笔吗?这场“官司”,自宋至清,一直都存在着,可谓旷日持久,最著名的是清人李文田(字仲约,号芍农,光绪年间官至礼部左侍郎)的质疑。到了20世纪60年代,文化巨匠郭沫若先生,以其宏文高论,不仅论述了《兰亭》之“文”非王羲之所作,更认为“字”亦非王羲之所书,而力主《兰亭序》其文、其字皆出自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笔下,所谓王羲之云云,实为智永之“伪托”。于是就《兰亭序》是否为王羲之之作品,形成了一场“兰亭论辩”(参阅《兰亭论辩》)。当时参与“论辩”者,有很多可谓“重量级”的专家学者,而且据说通过章士钊先生还惊动了毛泽东主席。只是由于不久即开始了席卷全国的“文革”,这场“论辩”则草草收场,不了了之。

 

  当然,书法的“摹本”与小说的“传抄”,本不可同日而语,但就其皆非“原著”、“真迹”而论,则有相通之义。所以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《兰亭序》与《红楼梦》似有某些近似的“命运”,比如,“真迹”与“原著”都已不复存在,“著作权”都被有些人所否定等等。然而,二者在流传过程中的“遭遇”,却又不尽相同,而且,有某些现象也很值得我们思考。

 

  《兰亭序》之“真迹”被唐太宗“带”走了,而唐贤的摹本明明不是“真迹”,却一向为人们所珍视,乾隆皇帝敕建的“兰亭八柱”亭,作为国家一级文物,至今依然屹立在北京的中山公园。

 

  曹雪芹的《红楼梦》的某些部分,在脂砚斋的时代,就已经被“借阅者迷失”了,我们现在所能够看到的抄本(都是过录本)、印本,当然都不是“原著”。所以,雪芹“原著”的“迷失”,亦如《兰亭序》“真迹”已被唐太宗“带”走一样,同样是极大的遗憾、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
 

  我们不妨把现在所能看到的《红楼梦》的各种抄本,视为对雪芹原著的一种“小说体的临摹”。而“临摹”,即使是唐代顶级书家临摹的《兰亭序》,尚且不免“参杂自家习气”,更何况小说的“临摹”(即传抄),则不仅是“参杂”了“自家习气”,而且作为一种商品(“好事者每传抄一部,置庙市中,昂其值,得数十金。”——我以为,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),更存在着极大的“随意性”。因此,我们今天面对的《红楼梦》的众多版本,与千百年来人们所面对的《兰亭序》的众多摹本相较,其“失真”更属难免。

 

  通过版本的研究,或可“推断”出某些“接近”原著的文字。然而,见仁见智的制约,使这种“推断”恐怕永远只能是一个“接近”的过程。以“兰亭八柱”为代表的《兰亭》摹本,虽非右军真迹,且有参差,但千百年来被人们视为“神品”。那么,今所见之《红楼梦》的若干种早期抄本及印本(指程本),虽然不宜谓之“神品”,但在原著“迷失“的前提下,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的实体,其价值,又岂可小视。二百年来,我们在谈论《红楼梦》是伟大文学作品的时候,在论述《红楼梦》是中华民族之骄傲的时候,我们的依据,岂不就是这些并非“原著”的本子吗!今天的红学家们,经过精密的校勘,整理出多种新的《红楼梦》,这当然是极大的贡献。但对固有的早期抄本与印本,对于这些存在着差异的本子,我们似乎也应该像对待《兰亭序》诸多摹本那样,尽管有“欧之肥,褚之瘦”,而首先是珍惜、珍视、珍贵。对早期抄本、印本无休止地“纠谬”、“”乃至寻找“破绽”,则难免走向“红楼虚无主义”。当然,对于近世的伪造的东西,则另当别论,因为那已是一种诈骗性的行为了。

 

  《红楼梦》与《兰亭序》还有一个共同的命运,即对其“著作权”的无休止的疑。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的“著作权”(包括书写)被郭老否定了;曹雪芹的《红楼梦》的“著作权”被更多的“石兄”说、“曹頫”说、“洪昇”说……否定了。各种“异说”的本身,应属学术;但在具体的背景、语境之下,却难免参杂着其他的因素,姑不赘叙。但这两个“否定”又有不同:郭老的“否定”,是仅就《兰亭序》的“著作权”而立论的,对右军其人及其书法造诣,则确认无疑。而关于《红楼梦》,则不仅否定了曹雪芹的“著作权”,而且更有甚者,就雪芹其人亦谓“子虚乌有”。这显然是正派的红学家及《红楼梦》爱好者所不能接受的。

 

  “著作权”的归属问题,在学术研究的层面上,当然还要继续争论下去。而值得“庆幸”的是,这种争论,并无损于人们对“国宝”的珍爱甚至是崇拜。郭老在《兰亭论辩》中说过一句话:“(《兰亭序》)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写的,它的书法价值是谁也不能抹杀的。”《红楼梦》亦复如此!作者问题,即使再争论一万年,而《红楼梦》作为伟大的文学作品,也同样是“谁也不能抹杀的”。(2014年3月5日)

 

作者:段启明

本文系红迷会独家合作稿件,经北京曹雪芹学会会刊《曹雪芹研究》授权转载。

原文刊载于《曹雪芹研究》2014年第2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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